从1840年的第一次鸦片战争,到1900年的八国联军侵华;这长达60多年的历史是我国反对外国侵略的艰苦时刻。
在这期间,我国与外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不仅成为了那些帝国主义侵华的历史罪证,也让后人见证了“落后就要挨打”的事实!
1949年前的中国被迫与外国缔结的诸多不平等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外交交涉陆续予以废止。
按照时间线,将自1949年以前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划分为三个阶段:
我们一一叙述我国与侵略的帝国主义签订了哪些不平等条约!
不平等条约经常包含的内容:
1、战争赔偿
2、割地
3、租界
4、单边治外法权(包括领事裁判权)
5、通商,开通通商口岸
6、提供片面最惠国待遇。
7、协定关税
8、划定势力范围
第一阶段(1840年—1860年)
在这一阶段,是中国社会制度从君主专制到半殖民社会的开端,同时也是列强在中国建立殖民地的开始。
《南京条约》
1842年8月29日签订的《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的第一个不平等的条约。
由清廷代表耆英、伊里布、牛鉴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是中国与英国签订的关于鸦片战争的和解条约。
《南京条约》是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同时也是一个开始。
《南京条约》又与《望厦条约》、《黄埔条约》构成了中国不平等条约体系中最重要的奠基石。
这三个条约的签订,为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美、英、法继续侵略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也给以后不平等条件的签立提供了体系和延续。
英、美、法通过侵略获得的权力:
1.取得自由对外贸易的通商权与片面最惠国待遇。
2.取得协定关税的权利。
3.取得在华传教、租地建房的权利。
4.取得领事裁判权。
5.取得部分中国领土的占有权。
从条约的签订上看,是经过双方的交涉谈判、共同宣布的平等协定,但是中国与侵华国签订条约的提前是经过了一场战争,早已腐朽没落的清帝国在对外经济与国防上不是近代帝国主义国家的对手,一场战争下来中国政府很少能从战争中占到什么“便宜”;而这些国家都是早早开启侵略的国家,对于航海和武器技术的领先让其国家取得战争的主动,迫使中国政府以谈判为手段以避免更大的损失。
中国政府的代理人往往在谈判时只有“接受”与“不接受”这样的选择,这些代理人作为一个专制帝王派来的代表,只能为了皇族的利益去签订这些条约。
继第一条不平等条约的签立,尝到甜头的列强怎么甘心就这样放弃一个巨大的蛋糕;在经过长达14年的时间,在列强以为“蛋糕“已经又开始甜美的时候,开始了第一次鸦片战争的后续。主动挑起了战争,开始了第二次的鸦片战争。
在第二次鸦片战争这长达4年的战争中,为当时的列强提供了新的条约:
1.中英、中法、中美、中俄《天津条约》、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
2.中英、中法、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
已经沦为半殖民地的中国被强制加深了殖民程度,欧美各国也为自己捞到了足够的好处:
继续扩大领土要求、加大对外贸易窗口、内河航运权、鸦片贸易合法权、内地自由行动权、
劳工出国权。
第一阶段的不平等大多都是围绕着贸易进行的,因为在经过工业革命后,欧美各国的生产力大大提高,能够进行贸易的商品增加,仅是在本国交易的利润并不能够满足资本主义的胃口,而开辟海外市场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第二阶段(1860年—1919年)
落后就要挨打。
当时的中国与欧美列强的差距过大,只有改革,去学习洋人的科技来提高自己国家的力量才能够与之抗衡。
在《北京条约》签立后,清政府就进行了一场洋务运动的变革。但是,好景不长,虽然清政府有了进步,但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却相继进入帝国主义阶段。
1876年因马嘉理案签订烟台条约。1883年,法国为侵略越南而挑起战争。
在这场中法战争中,中国于马尾海战战败,却在陆地上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但是清政府却在这场胜利之后主动求和!
丧权辱国的《中法新约》就在这样的前提下,在1885年由李鸿章和法国公使巴德诺签立。
洋务运动确实是让当时的中国有了进步,却也暴露了更大的问题:传统封建制度的弊端、缺乏完整的计划、主事者见识不足、守旧人士的反对、官僚政风的败坏等。
洋务运动中,洋务派虽然自我标榜“自强新政”,但由于他们都是封建传统思想的卫道者,根本无意于学习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制度,只主张学习西方技术,极力反对对封建思想和封建制度进行任何形式的变革。
而后,一场“中日甲午战争”,北洋海军的全军覆没,标志着清朝海军实力的完全丧失,也标志着35年的洋务运动宣告破产。
洋务运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的发展,却最终没能使中国走上富强之路。
此后,列强在中国大肆划分势力范围,强占租借地,中华民族同外国矛盾日趋激化。在这样的性质中,“义和团”爆发了,抵制一切外来人和事物。
列强以保护侨民为名,英法美俄德日意奥八国联合起来,组成联军,在天津登陆后向北京进发。
清政府则以“义和团可用”,让义和团及清兵在北京围攻外国使馆,并向十一国宣战。自己却在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仓皇离开。
1901年,李鸿章代表清政府同11国签订了《辛丑条约》,李鸿章不久后病逝。
第三阶段(1919年—1949年)
来自列强的压迫和国内民主意识与救亡图存观念日益上涨。
1919年爆发的五四运动展现出中华民族不甘于受人宰割的决心,在《凡尔赛和约》一事上展现出了强势,拒绝在上签字。
此后不久,随着联俄容共的实现,中国国民党领导进行北伐。自1927年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中国大陆上出现了持续不断的权力收回与“改订新约”运动,使得中国的民族自尊心得到极大满足。(联俄容共:联俄与容共虽是孙中山在1920年代先后完成的两件事,将大革命前的中国共产党、国民党、苏俄、共产国际四者紧密联系在一起,构成了一张复杂的关系网。)
其主要行为和活动大抵都是围绕签立的条约进行收回:
1.收回租界:包括1927年1月国民政府下令收回发生一三惨案事端的汉口英租界和九江英租界;1930年10月1日收回英国占领的威海卫租借地;1931年1月15日收回比利时在华租界(天津比租界)。
2.收回关税主权:改订新约运动的成果之一;1933年国民政府实行新税则,标志着中国基本实现了关税自主。
3.废除领事裁判权与片面最惠国待遇。
尽管中国依然不能够与当时的列强相比,但是却也不会再像以前一样只能被动挨打。想要摆脱半殖民地的现状,却还是有心无力,清政府害怕面对废除不平等条约后各国可能做出的强烈反应甚至是动用武力。
帝国主义不会完全地放弃一个殖民地,虽然不会武力攻打,但是却会从经济、舆论等一系列手段,来压迫;如何梅协定就是日本先制造“华北独立”的事端,再通过舆论向外界诠释华北不设防带来的好处,最终使国民政府接受协定。
不久后,世界第二次大战爆发,由于中国与意、日为交战方,因此废除了在华的不平等条约,美国和英国为了维持反法西斯同盟的稳定,放弃了在同盟国中国的特权。
1949年9月,在北平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共同纲领》,其第55条公开宣布“对于国民党所订的各项条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应加以审查,按其内容,分别予以承认,或废除,或修改,或重订。”
下面是部分中国政府或大多数中国人认为是不平等的条约:
1.中俄蒙协约(民国4年(1915年)6月7日,中国与俄国,签约地点:外蒙古,恰克图)
2.民四条约(二十一条)(民国4年(1915年)5月25日,中国与日本,签约地点:北京)
3.满洲里界约(1911年(宣统三年)12月20日,中国与俄国,签约地点:满洲里)
4.中英续订藏印条约(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4月27日,中国与英国,签约地点:北京)
5.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12月22日,签约地点:北京)
6.辛丑条约(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9月7日,签约地点:北京)
7.广州湾租界条约(或中法互订广州湾租界条约)(时间:1899年(光绪二十五年)11月16日;签约地点:广州湾;中国与法国)【注:广州湾今广东湛江市】
8.订租威海卫专条(时间: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7月1日;签约地点:北京;中国与英国)【注:威海卫进入山东威海市】
9.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时间: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6月9日;签约地点:北京;中国与英国)
10.中俄旅大租地条约(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3月27日,签约地点:北京。1898年5月7日在俄国圣彼得堡签订了《续订旅大租地条约》)
当时入侵广州湾的法国士兵。
11.中德胶澳租界条约(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3月6日,北京;中国与德国)
12.中日通商行船条约(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7月21日,签订于北京)
13.中俄密约(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6月3日,莫斯科)
14.马关条约(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4月17日,马关,与日本)
15.中英会议藏印条款(1890年(光绪十六年)3月17日,印度加尔各答;补充修订:1893年12月5日,大吉岭)
16.中葡和好通商条约(1887年(光绪十三年)12月1日,与葡萄牙,北京)
17.中英烟台条约(1876年(光绪二年)烟台;中国与英国)
18.中日北京专条(1874年(同治十三年)10月31日)
19.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1864年(同治三年)10月7日,塔尔巴哈台)
20.中德通商条约(1861年(咸丰十一年)9月2日,天津)
21.北京条约
a) 中俄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十年)11月14日,北京)
b) 中法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十年)10月25日,北京)
c) 中英北京条约(1860年(咸丰十年)10月24日,北京)
22.天津条约
a) 中法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八年)6月27日,天津)
b) 中英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八年)6月26日,天津)
c) 中美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八年)6月18日,天津)
d) 中俄天津条约(1858年(咸丰八年)6月13日,天津)
23.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咸丰八年)5月28日,黑河)
24.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1854年(咸丰四年)7月5日,上海)
25.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1851年(咸丰元年)8月6日,伊犁)
26.黄埔条约(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10月24日,与法国,黄埔)
27.望厦条约(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7月3日,与美国,望厦村)
28.虎门条约(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10月8日,与英国,虎门)
29.南京条约(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8月29日,与英国,南京)